一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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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祥林】宫阙(17)

ooc 架空古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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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


时间有些太久了,连于太师都不记得那是佑德四年还是五年的事情,但他却记得当年从云定门处引他入宫面圣的内侍,穿了一双绣了银线的靴子。


银线在下晌为时不多的阳光下一闪一闪,衬得宫道的石板路都要清新些。没了贵人,宫中虽多用素色陈设,但因着处处皆是朱墙金瓦,素色也并不哀戚。他跟着那银线靴子迈过老旧的厚重门槛。那天明明是个晴好的天气,但他入了这宫墙之内,便觉得呼吸都要小心。


他在门外等了片刻,先帝才传他进去,他敛衽行礼,先帝摆摆手。间隙里他抬起头,看到先帝端坐案前,紧皱眉头。


于太师自年轻时便在先帝身边为臣,辅佐侍奉,先帝是个最果决刚毅之人,有时还会有些帝王家不近人情的冷漠,他摸透了先帝的脾气,但唯有那一次,他猜不透先帝的想法。


他只记得书案之后的上位者,盯着桌角上香炉中飘起的袅袅一线,喃喃道:“你说,她为何不信我?”


他站在下首,并未敢答话,心里揣摩着先帝口中的“她”是谁。


“她已走了两年。”先帝又说了一句。于太师心下才明白过来,圣上说的是元后。元后于两年前香消玉殒,膝下唯一的公主也在前几日夭折,因着尚不满六岁,宫中并不大办,只是都换了素色的衣裳。


“请陛下节哀。”


先帝却嗤笑一声,不知是在笑自己还是元后,道:“哪里有哀呢?这宫中从未有过公主。”


于太师从那时才知这一宫中秘辛。


元后当年生下一女,圣上大喜,着封此女为长林公主。公主体弱,时常肯病,因此养在栖梧宫中鲜少露面,由元后亲自教养。可是好景不长,元后在公主三岁时病逝,元后的贴身女官拿出元后的亲笔,称让公主仍在栖梧宫中居住,不得换掉公主身边伺候的人。先帝那时年轻气盛,只当是元后同满宫嫔妃不睦,他只觉六宫间一团和气。在元后去世后,他对公主多为疏忽。


那时宫中莺莺燕燕众多,公主疏于照顾,去园子里玩儿,不甚掉入池塘,再救上来时候,便被宫中发现了秘密——公主其实是个男孩儿,原来是元后被后宫中人投下慢毒,深知自己将不久于人世,不放心幼子在宫中孤零零无人护持,因此幼子出生后,买通接生的太医和产婆,称生下的是公主,将幼子假扮做女儿,想着女儿身,能替幼子挡去些算计与灾祸。


先帝多年无嗣,膝下唯一的公主本是皇子,按理应该高兴。只是先帝性情多疑,决定一概不容旁人置疑,平生最厌被人欺骗。元后虽已去世,但留下的孩子让先帝一想起就会想起元后曾经做过的事,欺君罔上可是大罪。元后生前如此不放心幼子,岂不是有怨与皇帝?先帝每每想来,心中同自己这个儿子的隔阂都会深上几分。


宗人府无法,大殿下是皇家血脉,总要写上玉碟,只好假称当年元后产下双生子,长林公主去世,与公主同胞的弟弟大殿下麒麟自幼因为体弱,被养在皇庄上,现如今五岁,身体渐愈,被接回宫中抚养。

于太师第一次见到大林时,是个春末,元后病逝尚未足一年。栖梧宫中的海棠花开了满树,又被风吹的零落。


大林那时还是女孩儿打扮,穿了一袭月白色的衣裙,梳着丫髻,头上扎了两朵白绒花。通身唯一的颜色除了腰间深绿色的香囊,便是裙角落上的海棠花瓣,星星点点的粉色,也算点缀。


“微臣见过公主殿下。”于太师站在宫门外,先行过礼。


公主回过头,微微颔首。那一瞬,于太师从她的眸子里看见中浅淡的哀戚,不太符合她的年纪。


那样小的小人儿,被元后养的十分知礼懂事,乖巧和顺。她站在海棠树下看花,是想起了她的母后吗,元后喜欢的是海棠花吗?于太师胡思乱想着。


从宫室里走出位老嬷嬷,胳膊上搭着件豆绿色的小斗篷,蹲下身给小人儿系上。


公主并未说话,伸出手,指了指门外。


老嬷嬷才看到门外的于太师,亦行过礼,道:“还请大人见谅,我们殿下吹不得风,就不见客了,若要祭拜先皇后娘娘,去宝灵宫便好。”


正说着,春风似是听得懂人言,又吹落了海棠花的花瓣,老嬷嬷带着公主离开。于太师在宫门口驻足片刻,看了一会儿海棠花。


后来大林正名为皇子,先帝却因被元后欺骗一事大怒,发落了不少当年知情的宫人,于太师也再没看到过那个老嬷嬷。


而那个站在海棠花下怯懦的女孩儿,却成了他的弟子,在他的注视下,恭恭敬敬拜过孔子像。


而今已是崇云年间的冬日了。


“太师——”小黄门唤了一声,于太师的悠远目光的云定门收回来,点点头,正了正衣襟,往大殿走去。


冬袄厚重,锦缎上的花纹繁复,就像是昭阳宫中的花鸟图。


太后的宫中自然温暖如春,炭盆下都雕刻着鸾凤,于太师走进去,不到片刻,手脚便暖和过来。


“您是大殿下的师父,依您所见,坊间传的沸沸扬扬的事情事关天家血脉,您有何高见?”


“娘娘可是信了那些人的诓骗之词?”于太师也不与她周旋,直接看向她问道。


太后却笑了一下,温和地说道:“哀家信与不信,又与此事何干?元后病逝之时,哀家还尚未出阁。”


“您母仪天下,您口中的信与不信,就是天下人眼中的是与不是,微臣力薄,亦不能左右您任何想法。”


太后有些意外,她本以为为了大殿下,这个老臣还会和她僵持到底的。不过就此事而言,倒确实是王萧一人所为,她虽知大殿下是新君的绊脚石,但大殿下人已痴傻,她并未想赶尽杀绝。


于太师缓缓开口道:“不过,老臣倒有一言,请太后娘娘听闻。”


“请讲。”


“新君刚刚登基,主少国疑,更宜怀柔为主,也为新君积累民心,臣心,手足相残之事必不可做。且微臣虽不信佛道,但信因果,结善因方修正果,太后娘娘,您潜心礼佛,想必比微臣更加明晰。”


太后沉吟片刻,表情稍舒,请人送客。


再至朝会,太后携新君降旨,先下召惩罚宫中散播流言之人,后言大殿下体弱,宜离京养病。且大殿下已满十七岁,按制应就藩。着封为顺王,赐江州,泊阳,须清三城食邑,赐顺王府于江州城。钦天监择吉时,算定次年三月初九为吉日,乘船赴江州。


37


北地的雪比别处都要下的早些,因此到了这会儿,地面已经有了厚厚一层积雪,能没到脚踝。山高水远,又极缺人手,阎鹤祥一到北漠便被解了重枷带去干活。


北漠同金国接壤,时常战乱四起,又是苦寒之地,除去来往于云金两地的商人与将军,官吏的府邸磅礴豪奢之外,百姓们大多贫困潦倒,军营里大部分士兵的吃穿也只堪堪够用。


虽是朝廷钦犯,但在军营中和寻常士兵倒无两样,只是因为鬓角上屈辱的刺字时常受到排挤。军帐里没有镜子,阎鹤祥不知道鬓角上的伤口长成什么样子,他有时会下意识地伸手去摸,早就不再疼了,那里变得像是咯咯愣愣的山脉,隆起的笔画之间生长着蜷缩的肉,结成褶皱的硬疤。


他自鬓角放下两绺头发,试图遮住那里。军营里都是些粗野的武夫,帐子中常常臭烘烘乱糟糟的,他尽量让自己变得和他们一样,皮肤很容易就被北漠的风打磨的粗糙,下巴上的胡茬和蓬乱的头发让他看起来十分潦倒。


但这里的人都是这样。


阎鹤祥试图强迫自己忘记那个三千里之外的文明世界,云京繁华的城池,光鲜的锦衣,熙攘的人群都与他无甚干系他在收到那八个字后再无云京的消息,他以为自己早就适应了北漠的生活,他总会骗自己,他不是曾经云京清流阎氏的子弟,而是自幼生长于北漠的军户,他那双手生来就握着柴刀砍柴,或是手持长矛操练,他那双手,从未碰过笔杆。


灭族之祸刻骨铭心,他连云京都不想忆起,连同那儿的所有。遗忘能让他好受一些。


北风卷地白草折,胡天八月即飞雪。北漠凛冽的寒风席卷到军营与城池的每一处,军帐挨不过北漠的冬天,因此驻扎在北地的军汉都在大雪来临前砍下圆木合上黄泥筑成房子。


营房里是大通铺,一整条的长炕,阎鹤祥是新人,又是上面刺配来的犯人,因此砍柴烧火的活儿常常落在他身上,他睡在炕稍的那头,夜半总是冰凉。


睡在他旁边的是个年纪不大的小兵,叫九良。和周围的人不一样,九良不会因为他脸上的刺字而鄙夷他,反而会因为他是读书人而对他多些孺慕和敬重。在阎鹤祥挥刀劈柴,担柴烧火的时候,九良总会或多或少帮他些,以示自己的善意。


天寒身冷,水缸里的存水都冻成坚冰,阎鹤祥放下比人高的柴禾又去拿起冰锄,九良见状,也提了个小铁桶走过去。


“不用你帮忙。”阎鹤祥边凿冰边说道,语气有些冷漠。这是九良记忆里他第二次开口,第一次是有一回睡前去炕洞烧火,回来别人把他床上那一小点地方挤没,他也是站在屋子里冷冷地说了一句,没什么感情。


九良没放下铁桶,他注意到阎鹤祥并没有戴手套,那双手冻得赤红皲裂,却仍有力地挥舞着冰锄。


“我自己来就好。”阎鹤祥这回扫了一眼九良手中的铁桶,缓和些语气,道,“外面太冷了。”


九良自己是戴了副棉手闷子的,闻言也不离开,摇摇头道:“我不冷。”


阎鹤祥没用他拿的那个小铁桶,却也没再赶他,只是干活,不再做声。


他在军营里总是这个样子的,九良心想,比大多数人都肯干,也许是因为他也没想反抗些什么,军中的那些老油条,惯会欺负人的。


“你是从云京来的吗?”九良跟在他身后,大着胆子问了一句。


阎鹤祥手中的动作没停,点了下头以示回应。


“真的啊!小孟哥哥也是云京来的。”九良下意识惊叹道,阎鹤祥瞥了他一眼,他反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,指了指营地不远处的一处小院子,一样的泥屋,那院子却看着更小巧舒适些,门口系着红灯笼。


“你还没见过小孟哥哥呢,他就住在那儿。”九良看上去和那位小孟哥哥关系不错,他对阎鹤祥说道,“说不定,北漠就你们两个是云京来的呢。”


怎么会?那些押解他的士兵也是云京来的啊。阎鹤祥心想,他不知道那些人走没走,也没去反驳九良。


就这样也算是渐渐熟络起来,军营中拉帮结派者甚多,总是要有几个说得上话的人在,不然日子过得太苦。阎鹤祥有时候会想,如果当初云京流放时,他阎家除去他还有活口,他会不会都不像现在这般消沉冷漠,不论是家中的仆从还是管事,或者是再远一点的亲眷,他还会想着照拂他们。不过他现在这般,又能照拂谁呢?


他啃着冷硬的干粮,心想,他们应该都已转世投胎,投成个书香世家也好,乡野人家也罢,别再踏入朝堂了,别再搅动那池浑水。


九良其实性格偏于内向,他没什么心眼,想和阎鹤祥套近乎也只是想让他教自己读书。


“为什么要读书呢?”阎鹤祥扫了一眼九良从被子芯里掏出来的半卷破破烂烂的《诗经》,说道,“人会识字始忧愁。”


“小孟哥哥已经教了我不少字啦,只是他那儿我不能总去,而且整个营房也没几本书。”九良蛮珍惜抚平那书的封皮,说道,“不识字,岂不是和军中那些草莽一样?只知道喝酒吃肉,满口胡沁,我不想变成那样。”


“那样也没什么不好。”阎鹤祥没答应教他,翻了个身,把人晾在一旁。九良也不恼,翻看了一会儿又把书好好收起来。


可很快阎鹤祥没办法无动于衷了,因为九良叫他——阎先生。


他叫他先生的时候总会让他想起前事。


九良问他的却也是前事:“阎先生,你们读书人做梦的时候都会背诗吗?”


阎鹤祥正在劈柴,木屑混合着冰雪飞溅,他闻言停下动作,抬起头问道:“我说了什么?”


九良眯了下眼睛,道:“我也没太听清,什么‘林花......青山’的,又是花又是草的,是哪位先贤的词吗?”


“只是瞎说的罢了,梦话能有什么含义。”阎鹤祥含糊其辞。到了晚上,依旧能看到九良在他身边借着月光偷偷翻书。


“阎先生。”九良还是这样称呼他。


阎鹤祥猛的想起大林,那个生长于朱墙金瓦之下,性子却温吞善良的小人儿。也许并不是突然想起,只是心底那起名为思念的浪涛涨潮,使得他满心涉水。


“别叫我先生。”阎鹤祥的声音没来由地冷硬。九良却不以为意,继续轻声说道:“林花恐落,尔为青山?”


他复述的其实并不完全,阎鹤祥蓦地转过身,瞬时伸出手掐住了他的脖子。


九良没想到这句话对他来说如此重要,唬了一跳,一双手钳住他的手腕,让他别再逼近:“老阎,你......”


“以后就这么称呼我吧,”阎鹤祥眼中稍黯,叹了口气,松开手,道,“我教你读书。”


“那我也什么也没听过了。”九良抚着脖颈,深吸了一口气,也并不着恼。他其实刚刚意识到阎鹤祥虽然掐住了他的脖子,但手上并未多使力。


他识趣,自然不会再往下问,只如此说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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